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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院士因挪用科研经费成立私人公司被查

发布时间:2014年9月4日 广州资深刑事大律师  Tags: 挪用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李宁被誉为“中国动物转基因克隆研究领军人物”,曾成功建立中国动物克隆和生物反应器研制体系,主持着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闪闪发光的人物,却与“贪腐”联系到了一起。日前,有媒体爆出李宁因涉嫌将上千万项目经费转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已于今年7月初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据了解,李宁一直致力推动动物克隆技术的产业化。他曾说:“国家给我这么多科研经费,特别是我做的转基因和克隆,我又改造出这么多有用的东西来,如果它们能投向市场,我就没有辜负国家,没有辜负百姓纳的税,也可以瞑目了。对我来说,其他东西都不重要。”

  2008年,李宁领导的课题组曾与北京济普霖生物技术公司等单位合作,历时7年成功培育出第一批乳铁蛋白转基因奶牛。他曾力推转基因克隆奶牛的产业化,后来由于政策限制未能实行。此后,李宁在北京和无锡陆续成立了多家公司。2009年初,李宁为法人和董事长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2010年12月,李宁为法人的无锡科捷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2.75亿元。此外,李宁还是两家生物技术公司的股东。

  很多人由此猜测,这些钱或许来自李宁承接的课题经费。目前,我国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管理责任的设置上,都是采用“课题组负责制”。课题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设立单独账号,实现经费的独立核算,以确保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享有科研经费的有限使用权和有限审批权。虽然相关规定严禁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将科研任务外包等,但还是有人“合法”地钻空子。一位高校负责人告诉记者,多数高校对于课题经费的使用,根本不插手。谁弄的课题,钱就是谁的。财务人员也只审核发票的合法性,不管发票的合理性。有的教授会将科研经费以购买器材的名义转入朋友的公司;还有的教授本身就是企业负责人,利用开横向课题,通过学校和自身企业联合的方式,将科研经费套现转移。2013年,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被指控,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套取千万元专项科研经费。而此前,李宁旗下的公司就曾与中国农业大学及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等合作克隆世界著名医用小型猪。http://www.020zsxs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