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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别人品牌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 广州资深刑事大律师  

    今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审理的两起利用网络QQ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诈骗罪咨询成都律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潘绍健于2011年6月19日采用上述手段盗取张某QQ号,冒充张某名义以急需用钱为由骗取张某朋友1万元,现赃款未追回。被告人潘绍健称,他曾要求过两百多个QQ号登陆其带有钓鱼网站的QQ空间,先后使用过3个QQ号实施诈骗,昵称均为“飘渺的空间”。

    同日,被告人张家乐伙同他人盗取王某QQ号,并冒充王某名义急需用钱为由骗取其朋友5000元。现赃款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另据被告人张家乐称,其采用上述方法还曾诈骗过三次,每次1000元,但三起诈骗尚未侦破。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厅长裴宪武介绍,利用QQ信息诈骗是一种新类型的犯罪,在山西尚属首例。此类犯罪更具隐蔽性和迷惑性,被害人往往被骗于无形。

    裴宪武介绍,在这两起案件中,被告人系团伙作案,在广东省佛山市某镇实施诈骗。该团伙共有9人,均为广西籍人,并生活在同一个乡镇,成员之间有亲戚或其他连带关系。目前,八人已归案,有一人在逃,公安机关正在追捕当中。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网民,警惕网络诈骗,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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