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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因领导干预办错案 审判中漏洞百出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1日 广州资深刑事大律师  

检察官因领导干预办错案,时隔九年,这起罪案重新被揭开,但原定开庭再审的前一天,法院却通知再审延期。据悉,在安徽省此类案件很少见。

九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据报道,该案件在2013年10月间被原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退休的四级高级检察官孟宪君举报,从而引发媒体关注。

2005年5月19日,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工人高尚以涉嫌挪用资金、侵占资金罪被淮北市公安局逮捕,据孟宪君称当时自己经手案件,由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此案不能提起诉讼,当时院内一致同意该意见,后一位神秘领导指示必须提起诉讼,自己迫于无奈只能移送法院提起诉讼。

同年9月8日,相山区法院判决“高尚无罪”,将其释放。孟宪君也松了一口气,却不料,一审判决后第九天科领导要求其对案件抗诉,当时孟宪君立刻找到院领导,认为此案件再抗诉就是多事,无罪已是最好的结果,但是领导只告诉他这是市领导的事,让抗就抗。后相山区检察院向淮北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寄希望于二审判决的孟宪君在判决下来后自己也惊到了,淮北市中院判决高尚挪用资金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很明显判决漏洞百出,后高尚曾向淮北市中级法院、安徽省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提出申诉。到2012年底,三次申诉被先后驳回。直到参与这起案件的检控人员孟宪君举报,此案才被安徽省检察院立案复查。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决定对高尚一案再审。10月21日,法院通知原定的再审延期。

审判中漏洞百出

案件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倘若背后的“领导”的确是操控案件的黑手,那么对此我国法律又作何规定,在此案件中孟宪君多次提到有人干预案件,不管这个领导是谁,都已涉嫌干预他人办案,严重违反司法程序。根据我国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应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这起案件在审判过程当中也漏洞百出,案件中判决高尚涉及金额大,而高尚不认罪、不退赃,没有悔罪表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可以适用缓刑。这高尚明显不属于,难道真像孟宪君说的不想被告人太倒霉,同时也不希望违背领导意思吗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分析,在二审判决中金额由原来的86万改判成360万,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法院只能在指控范围内判决,如有新事实超出指控范围应当退回侦查,中止审判,不能直接判决,待补充侦查后,再起诉。

目前该案件已决定再审,希望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下,能给众人一个合法合理的结果,我们也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