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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涉黑贪大判死刑 逆行而上的恶果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5日 广州资深刑事大律师  
导读:

河北村支书涉黑进入大众的眼球,在职期间敛财竟然高达5270万,真不是一笔小数目。自十八大以来,国家严打职务腐败,还有那么多人逆风而行、我行我素。薄熙来案还未尘埃落定,河北村支书就逆行而上。如今,许多官员既涉黑又受贿,敛财多多、欺压百姓、作恶多端。村支书涉黑一案,对于他的恶行,一定判死刑吗敛财数量与判死刑有必然的关系吗

事件回顾:

村支书涉黑受贿一块罚

8月31日上午,保定市原曲阳县七里庄村支书刘会民涉黑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20名被告人,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等11项罪名。其中,曾一次收取某房地产老板10公斤黄金好处费的刘会民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也分别受到法律严惩。

法院审理查明,刘会民自2001年担任曲阳县七里庄村村主任、2003年任村书记以来,通过非法手段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发补助、发奖励、安排入党等手段拉拢、控制多名被告人,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09年下半年,曲阳县政府决定在曲阳县恒州镇七里庄村征地用于建设廉租房项目。刘会民在协助政府征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收受开发方河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刘某某所送人民币443万元。2011年6月,曲阳县人民政府与大同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曲阳县教育城等项目建设合同,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由刘会民与大同市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洽谈征地及补偿事宜。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间,刘会民分多次收受李某某好处费人民币共计5270万元,并于2011年7月收取李某某黄金10公斤,价值人民币311.6万元;2011年7月7日,时任七里庄村委会会计的刘志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李某某人民币50万元。

法邦时评:

敛财数量多必判死刑吗

死刑,顾名思义指剥夺人生命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有两类,即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的判处是有一定的量刑标准,在本事件中,村支书刘会民既组建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以便与他参加选举、拉帮结派,为个人谋取利益,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敛财数量多与判死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受贿罪是可以判死刑的,当受贿数额达到10万元的,最高刑是死刑。但判处死刑是要达到一定“条件”的,数额要在10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从本事件中看出,刘会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5270万元不止,构成受贿罪,数额确实很大,让我们痛惜不已。只根据这个数额还不能判死刑,但法院判死刑,还根据以上分析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

另外,我国现存的死刑的执行方式有两种:枪决和注射。其中枪决最常用,几乎很少实行注射。

网友评论:

真是牛大的苍蝇

@烟草味大男孩: 杀的好,习主席从村级往上查吧!挺你!

@郭俊英: 小官贪大钱死刑。

@灵生: 农村的“官”们也应该“清一清”,让那些地头强蛇滚开!还人们一个敢说话的地方!

结语:

钱是好东西啊,但人不能被钱利用,并且要学会用好钱,不然就成了钱的奴隶,也被钱耍了不是。刘志军、薄熙来,一个比一个贪得多,要那么多钱干嘛,钱还在,人没了,名臭了,还有意思吗